3月16日消息,去年315,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正式实施,但是在一年的时间里,依旧有很多电商平台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。对此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石平表示,发现经营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,将依法进行查处,同时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,向社会公布。...